光和末,黄巾起。拜骑都尉,讨颍川贼。迁为济南相,国有十余县,长吏多阿附贵戚,赃污狼藉,于是奏免其八;禁断淫祀,奸宄逃窜,郡界肃然。久之,征还为东郡太守;不就,称疾归乡里。
光和:汉灵帝年号(178—184)。
黄巾:黄巾军,东汉末农民起义军。
骑都尉:官名。掌管皇帝侍从宿卫,属光禄勋,位次低于将军。
颍川:郡名。治今河南禹县。贼:指黄巾军,是统治者对农民起义军的诬蔑称呼。
济南:王国名。治今山东济南东。相:官名。汉代王国由朝廷委派国相一人,掌管王国政务,地位同于郡太守。
长吏:指县令长。
淫祀:指未经官方准许的祭祀。
奸宄(guǐ):违法乱纪之徒。